所在地區 | 浙江 | 招標類型 | 公告 |
請點擊下載 | 無 | 發布時間 | 2015-02-20 |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平湖市精神康復中心新建工程已由平湖市發展和改革局以平發改投【2013】201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平湖市精神康復中心,建設資金來自財政撥款,招標人為平湖市精神康復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平湖市精神康復中心新建工程廚房設備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本工程位于平湖市新埭鎮新晨路南側、新埭醫院東側。計劃工期30日歷天。
2.2 平湖市精神康復中心新建工程的概算造價為6408.28萬元,單項合同估算價為30萬元,采用資格后審方式招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有以下資格(資質):
(1)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具有商用燃氣灶具全國工業品生產許可證和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燃氣器具安裝維修資質證書。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本項目招標文件和補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關文件均以網上下載方式發放。下載地址:平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http://ztb.pinghu.gov.cn/)及新埭分中心網(http://xd.pinghu.gov.cn/)。
4.2 招標文件網上下載時間:2015 年 12月7 日至投標截止時間。
4.3潛在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疑問的,應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標人。提交郵箱:[email protected],提交疑問截止日為 2015年12 月 10 日。招標人將于2015年12 月 14日前在網上發布補充(答疑、澄清)文件。
4.4 招標文件工本費 500元在開標現場交納,否則投標文件將被拒收。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15年12月18日9時30分,地點為平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新埭分中心(新埭鎮便民服務中心二樓會議室)。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平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http://ztb.pinghu.gov.cn/)及新埭分中心網http://xd.pinghu.gov.cn/發布。
7. 特別說明
7.1投標人在提交投標文件的同時,必須提交由銀行出具的伍仟元人民幣的投標保證金(必須是銀行本票)給平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新埭鎮分中心,(收款單位:平湖市新埭鎮人民政府基建戶,開戶行:平湖市農村合作銀行新埭支行、帳號:201000084861499。如投標單位與收款單位開戶在同一支行的,可用轉帳支票;投標單位開戶在嘉興市外銀行的,可用銀行匯票)。
7.2 本次招標的招標文件、補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關文件均以網上下載方式發放,潛在投標人應自行關注網站公告,招標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標人因自身貽誤行為導致投標失敗的,責任自負。
8.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 平湖市精神康復中心 招標代理機構:嘉興市銀建工程咨詢評估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新埭鎮新晨路南側、新埭醫院東側 地 址:平湖市東湖大道633號匯銀大廈11樓
郵 編: 314200 郵 編: 314200
聯 系 人: 邱先生 聯 系 人: 朱女士
電 話: 0573-89170139 電 話: 0573-85272555
傳 真: 傳 真: 0573-85272555
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2015年 12月 7 日